刘炳森,字树庵,号海村,幼年自号刘五先生。1937年8月出生于上海,祖籍天津武清,2005年2月15日因病于北京逝世。一九六二年夏于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中国画山水科本科毕业,同年秋至北京故宫博物院从事古代法书绘画的临摹复制和研究工作至今。曾任北京故宫博物院研究员、中国书法家会副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书画函授大学特聘教授、日本白扇书道会顾问、日本书道研究泉会顾问、中日友好二十一世纪委员会委员等。
个人经历:刘炳森自小严格临帖学书,1949年11岁时便名扬乡里。1957年19岁时因其文采、书法超众,被当时研究书法的权威机构“中国书法研究社”破格吸收为最年轻的社员。1962年秋到北京故宫博物院,从事古代书法绘画的临摹复制和研究工作。历任北京故宫博物院研究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新加坡中华书学协会评议员,中日友好协会理事,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委员。是国内外著名书法家和国画家,青年时代就已蜚声日本。山水画注重以书法用笔入画,画风朴茂淳厚;然而多年来,其画名却为书名所掩。书艺向以隶、楷著称于世,并兼长行、草。传统功力深厚,书风凝厚稳健而又俊逸潇洒,其出版物总发行量达200余万册,在国内外有着广泛的影响。书道艺术造诣为世界各国书法界人士所熟悉和称道,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20世纪70年代所书隶书字样6700余字输入电脑,已为国内外广泛使用。1981年5月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任常务理事。书艺以隶、楷书著称于世,隶法在坚实的传统功力基础上,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创造性,用现代的审美意识并参以姊妹艺术的某些韵律和情趣,加上文学素养,形成了鲜明的个人风格,在当代中国书坛上独树一帜,世称“刘体隶书”。1990年5月荣获日本“富士美术奖”,作品作为国礼赠送许多国家的政府要员,并为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博物院或纪念馆所收藏。1991年起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1994年8月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艺术观上坚守民族传统的阵地,但又不墨守古人的陈规,并在继承的基础上力求具有新的发展,创作的艺术作品一定要“尊重民族的欣赏习惯”(毛泽东语)。当然不排斥一切进步和优秀的外国艺术,而且应当认真钻研、吸收、融化和发展古今中外具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的完美的艺术样式。认为一位人民的艺术家必须追求真、善、美,反对假、恶、丑。多次为灾区、希望工程、慈善机构捐资助学。安徽、河北遭受水灾,分别捐资3.75万元和1万元;为北京慈善协会的孤寡老人捐资2万元;先后几次在家乡武清为希望工程和修桥建设奉献资金累计达130万元。认为艺术家不同于企业家,企业家必须多创造利润,向国家多作贡献,才算是有了好的业绩。而艺术家则是把更多、更好的艺术作品奉献给自己的国家和所处的时代,当艺术作品达到一定的品位时,会带来它的副产品,即经济效益,但这永远是副产品,不能主次颠倒,否则艺术本人和其作品就会一同贬值。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第八届、第九届常务委员。
著有《刘炳森隶书杜诗》、《刘炳森楷书滕王阁序》、《刘炳森隶书历代游记选》。出版有多部书法作品集,文学作品著有散文集《紫垣秋草》等。出版有《国际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隶书字帖、《鲁迅诗歌选》隶书字帖、等,著有散文集《紫垣秋草》,编有《选字放大北魏刁遵墓志》等。其作品多次在日本、美国、新加坡等地展览。编写有20余种书法专业书籍,出版有《刘炳森楷书千字文》,《刘炳森隶书千字》、《刘炳森隶书板桥道情》、《刘炳森选编勤礼碑字帖》、《刘炳森主编中国书法艺术》、《刘炳森主编中国隶书名帖精华》等。